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 法人籌備工作會議 會議記錄
時 間:99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止
地 點:台大尊賢會館2樓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3號)
主 席:翁總召集人明顯(財經立法促進院/中環集團董事長)
黃總召集人達業(財經立法促進院/
台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出席人員:王教授文宇(台灣大學法律系)、王教授麗容(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方院長文昌(台北大學商學院)、李教授禮仲(亞洲大學法律系)、林副院長建甫(台灣大學高研院)、林教授修葳(台灣大學國企系)、林理事長秉彬(陳理事國統代)(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張所長五岳(淡江大學大陸所)、張理事長平沼(張秘書世泰代) (全國商業總會)、陳主任勝源(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金系)、陳董事長鳳龍(孫策略長士民代)(中租迪和)、黃理事長敏助(證券公會)、翁董事長明顯(中環集團)、黃主任達業(台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
(按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人員:王所長克陸(交通大學財金所)、吳董事長東昇(新光合
成纖維)、林院長峰田(成功大學都市與設計學院)、
林主任世銘(台灣大學會計系)、胡教授聯國(政治大學
國貿系)、張教授森林(台灣大學財金系)、陳院長文
華(師範大學管理學院)、陳教授達仁(台灣大學機械
系)、楊校長永斌(雲林科技大學) 、葉教授疏(台灣
大學會計系)、羅總經理智先(統一企業集團)。
(按筆劃順序排列)
列席人員:高惠嫻助理(行政組)、卓宸希助理(會務組)、
陳雅雯助理(會務組)、劉峻瑋助理(企劃組)、宓芳儀
助理(法務組)、 黃珩嘉助理(財務組)、丁彥鈞助理
(學術組)。
紀 錄:宓芳儀
壹、 主席致詞
貳、報告事項:「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籌備過程報告。
參、討論事項
提案一:「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人及創立基
金額度乙案。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第一階段募集資金
需達五仟萬,每家企業捐款額度上限為二佰萬。
提案二:「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章程(草案)乙案(如附件一)。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第一條「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英文名稱應為Academy of Promoting Economic Legislation,英文簡稱為APEL。修改後的捐助章程如附件一,將再提交捐助人會議進行討論之。
提案三:「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人會議召開日期乙案。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待25家企業捐助資金到位時,再另行擇期召開捐助人會議。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
活動紀錄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財促院學界發起人及業界發起人共同合照。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共同主席 翁董事長明顯針對本
院未來的發展方向進行說明。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共同主席 黃總召達業針對本院的組 織及運作架構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