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 法人籌備工作會議 會議記錄

    間:9955日(星期三)上午1030分至中1230分止

    點:台大尊賢會館2樓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483號)

    席:翁總召集人明顯(財經立法促進院/中環集團董事長

        黃總召集人達業(財經立法促進院/

                       台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出席人員:王教授文宇(台灣大學法律系)、王教授麗容(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方院長文昌(台北大學商學院)、李教授禮仲(亞洲大學法律系)、林副院長建甫(台灣大學高研院)林教授修葳(台灣大學國企系)、林理事長秉彬(陳理事國統代)(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張所長五岳(淡江大學大陸所)、張理事長平沼(張秘書世泰代) (全國商業總會)陳主任勝源(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金系)、陳董事長鳳龍(孫策略長士民代)(中租迪和)、黃理事長敏助(證券公會)翁董事長明顯(中環集團)、黃主任達業(台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

(按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人員:王所長克陸(交通大學財金所)、吳董事長東昇(新光合

          成纖維)、林院長峰田(成功大學都市與設計學院)

          林主任世銘(台灣大學會計系)、胡教授聯國(政治大學

          國貿系)張教授森林(台灣大學財金系)、陳院長文

          華(師範大學管理學院)、陳教授達仁(台灣大學機械

          系)楊校長永斌(雲林科技大學、葉教授疏(台灣

          大學會計)、羅總經理智先(統一企業集團)

          (按筆劃順序排列)

 

列席人員:高惠嫻助理(行政組)、卓宸希助理(會務組)

          陳雅雯助(會務組)、劉峻瑋助理(企劃組)、宓芳儀

          助理(法務) 黃珩嘉助理(財務組)、丁彥鈞助理

          (學術組)

    錄:宓芳儀

 

壹、   主席致詞

貳、報告事項:「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籌備過程報告。

參、討論事項

提案一:「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人及創立基

         金額度乙案。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第一階段募集資金

      需達五仟萬,每家企業捐款額度上限為二佰萬。

 

 

提案二:「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章程(草案)乙案(如附件一)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第一條「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英文名稱應為Academy of Promoting Economic Legislation,英文簡稱為APEL。修改後的捐助章程如附件一,將再提交捐助人會議進行討論之。

 

提案三:「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捐助人會議召開日期乙案。

決議:經主席徵詢與會全體人員後,決議待25家企業捐助資金到位時,再另行擇期召開捐助人會議。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活動紀錄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財促院學界發起人及業界發起人共同合照。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共同主席 翁董事長明顯針對本

   院未來的發展方向進行說明。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次籌備會議,共同主席 黃總召達業針對本院的組 織及運作架構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