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420第一屆第四次董事會議紀錄
2012-04-25
財經立法促進院第一屆第四次董事會議記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下午4時止
二、地 點:財經立法促進院會議室(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54巷2號2F)
三、主 持 人:翁董事長明顯
四、出席董事:
王董事克陸、明董事居正、林董事建甫、林董事峰田、林董事金源(委託翁董長明顯)、胡董事聯國(委託黃副董事長達業)、卓董事永財、翁董事長明顯、陳董事勝源(委託林董事峰田)、粟董事明德、馮董事震宇、張董事五岳(委託林董事建甫)、黃副董事長達業、葉董事寅夫(委託卓董事永財)、廖董事惠珠(委託明董事居正)、蘇董事崇銘(委託王董事克陸)
五、請假董事:
王董事麗容、林董事秉彬、林董事榮顯、林董事修葳、俞董事明德、莫董事皓然、童董事至祥、董董事宏思
六、列席人員:
沈董事長慶京(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公司代表)、林副院長淑玲、陳主任建豪、吳副主任沂蓁、詹組長雅婷、許組長馨文、顏組長君玲
七、主席致詞
八、院務報告
報告事項:
1.本院最新募款進度報告【詳見附件一】。
2.本院活動報告【詳見附件二】。
3.本院立法進度報告【詳見附件三】。
4.本院法案推動流程報告【詳見附件四】。
九、討論事項
《提案一》提請追認同意本院新增募款委員會。
說明:
1.鑒於本院成立基金無法動用且所需工作事項眾多,仍需持續對外募款,是以本院副院長張五岳教授提案
成立募款委員會。
2.募款委員會設於董事會之下,由本院副董事長兼院長黃達業教授擔任召集人。
3.本案於100年10月提請本院董事書面表示意見,並獲過半數董事同意,提請董事會追認。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議案照案通過。
《提案二》提請追認同意本院顧問暨副院長等相關人事組織。
說明:
1.鑒於本院成立宗旨係為促進我國相關法案之立法與修法工作,除學界與業界之交流外,仍須各方先進參
與本院之法案推動,是以本院邀請專業人士擔任顧問,以打造完備健全之財經立法工程。另,本院所涉
業務眾多,故修訂本院副院長相關人事組織,以加速立法工程之效率。
2.本院邀請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先生、前立法委員朱鳳芝女士、前立法院法制局局長謝芙美女士擔任顧問
【詳見附件五】,並邀請張五岳教授擔任法務副院長、林淑玲教授擔任行政副院長、王克陸教授擔任財
務副院長【詳見附件六】。
3.本案於101年3月30日經本院第一次院務會議決議通過,提請董事會追認。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議案照案通過。
《提案三》提請同意本院100年度決算。
說明:
1.本院100年度決算報告書【詳見附件七】。
2.待董事會通過後送經濟部備查。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議案照案通過。
《提案四》提請同意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公司異動法人董事代表。
說明:
1.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公司原法人董事代表馮亨先生已退休,故無法繼續擔任本院董事。
2.請本院董事會同意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公司新任法人代表(沈慶京)擔任本院董事。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議案照案通過。
《提案五》提請同意新增本院第一屆第二梯次董事。
說明:
1.100年5月23日捐助人會議後,已有新捐助人達到擔任董事門檻。
2.本院章程第二章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7人至45人」。
3.現階段董事為25名,請董事會同意新增第一屆第二梯次董事6名。
4.第一屆董事候選名單【詳見附件八】。
決議:
由於台灣銀行張董事長秀蓮兼任財團法人董事之名額已滿,若擔任本院董事將違反財政部規定,故張董事候選人退出本次財促院董事增選。其他五位董事候選人之增選(中信金控指派李獨立董事文智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陳董事長鳳龍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黃總經理明和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指派許總經理婉美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金恭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議案照案通過。
《提案六》提請討論本院未來立法重點及募款方向。
說明:
1.本院以推動財經相關之立法與修法工程為宗旨,提請董事討論本院未來立法與修法之推動重點與方向。
2.本院預計募款目標金額為新台幣五千萬元整,對象為一百家上市櫃公司及非營利團體。截至目前為止,
已達成募款金額為新台幣四千零二十萬元整,對象為三十九家上市櫃公司及三家非營利團體。提請董事
討論本院未來之募款方向。
決議:
1.財促院推動立法與修法工程之程序,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意見,同意院務會議之決議,除有時間急迫性
之特殊案件須優先處理外,原則上法案推動順序將按照提案先後順序進行。
2.財促院募款目標雖至今尚未達成,但成果已非常好,未來董事將協助推薦募款對象,募款金額不以新台
幣一百萬元為限,以加速募款目標之達成。
十、臨時動議
《提案一》(翁董事長明顯)
有關台灣最近電費調整問題,對台灣工業用電之影響甚鉅。中環公司自動化產能龐大,不如其他百大企業將產能遷移至大陸,此波電費調整,將大幅增加仰賴大量用電之工業之成本,致使製造產業陷入生存威脅及考驗。於大陸設廠之台灣企業(台皮陸骨企業),其經營成本之計算不可與台灣本土企業相提並論。目前各國皆致力於招商與獎勵投資,發展工業將可帶來就業需求,進而帶動服務業之發展,鄰近國家如南韓、新加坡皆給予較低之工業用電費率(工業與民生用電費率比例為74%),目前台灣工業與民生用電費率比例為86%,已經高於韓國12%,此波電費調漲將使台灣未來工業電費高於民生電費,未來勢必更難以在國際產業競爭環境上立足,深受其害之產業亦難以繼續根留台灣,未來失業率必定更加攀升。針對近期相關的電價調漲問題,攸關多數產業及民生問題,建議將此案列為本院優先推動事項。
決議:
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案交付經濟能源研究所專責研究,並擇定於101年4月30日下午14時,假台大校友會館舉辦電價政策公聽會,由翁董事長明顯主持,並邀請中石化沈董事長慶京、京元電子李董事長金恭、其他業界代表、立委以及財促院教授群與會討論。
十一、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