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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29第一屆第五次董事會會議紀錄

2012-11-05

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
第一屆第五次董事會
會議紀錄

一、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下午4時止
二、 地 點:財經立法促進院會議室(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54巷2號2F)
三、 主 持 人:翁董事長明顯
四、 出席董事:黃副董事長達業、卓董事永財(委託張董事五岳)、沈董事慶京(委託翁董事長明顯)、葉董事寅

夫(委託陳董事勝源)、童董事志祥(委託馮董事震宇)、粟董事明德(委託明董事居正)、林董事

顯榮 (委託林董事建甫)、明董事居正、王董事麗容、林董事建甫、林董事金源(委託黃副董事

長達業)、董董事宏思(委託王董事麗容) 、張董事五岳、陳董事勝源、馮董事震宇、林董事修

葳、廖董事惠珠(委託林董事修葳) 、李董事金恭(委託李董事文智) 、李董事文智、許董事婉

美、黃董事明和(委託許董事婉美)
五、 請假董事:陳董事鳳龍、莫董事皓然、胡董事聯國、俞董事明德、林董事峰田、王董事克陸
六、 列席人員:林董事秉彬(委託戴副祕書長麗芬)、蘇董事崇銘(委託凃忠正)、林副院長淑玲、詹雅婷、 許馨文、顏君玲、楊淑媛
七、 主席致詞
八、 院務報告

報告事項:
1.本院活動報告【詳見附件一(頁4)】。
2.本院立法進度報告【詳見附件二(頁5)】。
3.鼓勵本院同仁參與募款作業案報告【詳見附件三(頁9-10)】。
4.本院謝顧問芙美基於個人因素,請辭本院顧問一職案報告。
5.謹編具本院本(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之財務報告,報公鑒
【詳見附件四(頁11-12)】。

九、 討論事項


《提案一》提請同意修訂本院捐助章程第四條之院址。
說明:
有鑑於本院原址坐落之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54巷2號3樓)租賃期間屆滿,因故不再續租,

故自101年9月1日起本院將變更院址(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54巷2號2樓之1),提請董事會議同意修

訂。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請同意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異動法人代表。
說明:
1.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原法人董事代表林秉彬因健康因素,故無法繼續擔任本院董事。
2. 請本院董事會同意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新任法人代表(林副理事長慧瑛)擔任本院董事。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提請同意本院明(102)年之收支預算報告。
說明:
謹編具本院102年收支預算報告,報 公鑒【詳見附件五(頁13)】。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請同意恢復本院立委評比工作。
說明:
1. 依據本院第一屆第三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暫緩立委評比工作。
2.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委員以及國民黨立法院書記長吳育昇委員,於2012年9月27日蒞臨財經立

法促進院拜訪院長、副院長,表達希望本院能秉持公平、公正、客觀的專業立場,恢復定期進行立委評

比作業,以協助立法委員提升問政品質與立法績效。
3. 日前林鴻池委員致電本院院長,轉達立法院王金平院長支持本院恢復進行立委評比的工作,提請董事會

決議。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十、 臨時動議
《提案一》提請澄清業務捐贈金額無上限規定。
說明:原限定基金捐贈上限為新台幣貳百萬元整係基於董事會尚未成立前,怕財團化而有此上限規定,

現董事會已成立且目前所募款項,係為業務營運資金,章程對業務捐贈金額並無上限限定。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針對公司現金增資一案,財政部所發布之行政命令引起爭議,提請同意以財經立法促進院名義

發文財政部,鑑請財政部對該行政命令再作審議。
說明:目前有一法案係關公司現金增資案,財政部所發布之行政命令引起爭議,經與葛克昌教授研議,

擬發文財政部促請重新審議該命令,擬發文如附!
決議: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交由專業判斷,無異議照案通過。


十一、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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