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組織架構

本院下設財政金融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經濟能源研究所、交通運輸研究所、法政文教研究所、社福環衛研究所等六大研究所。六所研究所下設置所長一名,副所長兩名及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及研究助理暨行政人員等。本院並設有預算審計委員會,負責本院預決算編列及審核。

財政金融研究所
本所負責審視現有財政金融相關法案,針對不足或缺漏之處提供修法與立法建議。

科技法律研究所
本所負責科技法律及司法法制研究,匯整理論與實務建言,推動所屬相關法案之修訂。

經濟能源研究所
本所負責經濟、能源等相關議案研究,提供立法委員法案推動之依據。

交通運輸研究所
本所負責檢視交通運輸、公共工程、通訊傳播相關議案,協助提升相關法案立法效率。

法政文教研究所
本所負責內政、外交、國防、教育文化等相關法案研究,對所屬議案進行深入檢視並推動相關立法工程。

社福環衛研究所
本所負責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及醫療衛生等相關議案研究, 匯整各界專業意見後,交付立法院推動相關立法。

章程.pdf